我的丈夫给第三者和第三者的妈妈花了很多钱,我有权利追回吗?
来源|CCTV今日说法(微信号:cctvjrsf)
老公出轨第三者还同居
红包转账更是家常便饭
第三者的妈妈竟然也花我老公的钱
岂有此理
我能不能追回这些财产?
我在去年11月2日通过行车记录仪发现我丈夫出轨。至今年6月我查看丈夫的手机,发现我丈夫给第三者的大量微信转账、红包交易记录,还有美团外卖记录等交易信息可以证明他们同居,并且我丈夫给第三者和她的妈妈花了很多钱。还给了很多东西,比如金项链、钻戒、手机等。请问我怎样才能追回我的财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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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小孩七岁,有一天和他婆婆一起去某超市购物出来后,在手扶电梯上手臂被电梯完全绞断。前期治疗超市拿了大约十四万医药费,现在超市不愿意继续拿钱治疗了,我们有权利继续找超市拿钱治疗吗?因为还有两次大型手术和后期漫长的康复,我们自己无力承担这医药费。
你好,对你孩子的遭遇感到非常遗憾。根据你对案件的描述,你有权请求超市赔偿治疗所需的费用。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六条规定,你有权请求超市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,如: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残疾赔偿金、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、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、护理费、后续治疗费。一般情况下 ,法院是在受害人实际损失的基础上判决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,并且伤残鉴定需要伤情稳定后才能判定伤残的等级,进而计算残疾赔偿金。因此,侵权案件中一般都是由受害一方先行垫付相关费用,保留所花费的证据材料再提起诉讼(如医院诊断书、伤残登记评定书、医药费、住院费等其他费用单据),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。如果要求超市赔偿损失,可以协商、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但是鉴于医疗费用巨大,超市也不再支付后续医疗费。如果你家无力承担后续医疗费用,那么只要该案件满足事实清楚(如超市承认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)、双方权利关系明确且对方有履行能力的条件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06条、第107条的规定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,要求超市先行支付所需的治疗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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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爸在工地干活10多天,在没有保险和合同的情况下受了重伤,做了开颅手术,五根肋骨骨折,肩胛骨粉碎性骨折,腰椎压缩性骨折。工地一直出钱治疗,现在快要出院。我想知道,我私下解决这种情况要多少钱合适?如果私下解决不了,可以向哪些部门求助?
你好!根据你描述的事实,分两种情况为你解答。
第一种情况,假设用工方与你父亲是劳务关系,则可按照《侵权责任法》第35条:“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,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”的规定进行索赔。赔偿标准参考人身损害赔偿进行主张,主要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伙食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等项目,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主张相关费用。
第二种情况,假设用工方与你父亲是劳动关系,即用人单位虽未与你父亲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,但可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。由该单位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工伤赔偿,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、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、生活护理费、工伤期间的工资、交通食宿费、辅助器具费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伤残津贴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如无法达成和解:首先,应向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。第二,在事故受伤后一年内到社保局工伤认定科申请进行工伤认定,并提供相应的医疗诊断证明。第三,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,待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级别确定后,才能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标准。最后,向劳动仲裁申请索赔工伤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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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4
我妹妹去店里买东西,店里装了电动吊篮。由于妹妹没注意看,踩空了从二楼坠落至一楼。当时腰疼,缓了缓就回家了,事后不舒服还可以去店里讨说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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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5:
你好,根据你目前所提供的情况来看,你可以请求公司支付相应工资。如果对方不履行,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
不清楚你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,但就你提供的信息来看,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你与公司也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,受我国《劳动合同法》的保护。根据《劳动法》的相关规定,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,并有权要求按照实际工作的天数获得工资报酬,因此你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,并且按照实际工作的10天要求劳动报酬。
对于试用期的工资标准,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%,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。乐山市从2019年7月1日起,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650元(每日75.86元),试用期的工资如果双方约定为基本工资加提成,则你可要求公司支付基本工资加提成,并且金额不低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。
公司无故拖欠工资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,如果双方协商不成,你可以携带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、身份证等材料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。你也可以在本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,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感谢值班律师:
常亮(北京)
反复违背原则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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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| 王琳(实习)
法务 | 郑俊宇
维护 | 宋小军
主编 | 王秀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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